前桃園市長、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案,改裁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,經檢方再提抗告,高院二度發回更裁。桃園地院今天再度重開羈押庭,鄭文燦抵達時面色凝重、不發一語。
前桃園市長、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(右)涉犯貪污治罪條例,桃園地方法院11日下午第3度開羈押庭審理,鄭文燦抵達時面色凝重、
不發一語。(圖/中央社)
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,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以500萬元交保,經桃園地檢署抗告,台灣高等法院8日發回更裁,桃院9日重開羈押庭,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,檢方二度抗告,高院昨天撤銷原裁定,再度發回桃院更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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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第3度就此案開羈押庭審理,鄭文燦提早在下午1時45分抵達桃園地方法院,他面色凝重,面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語。
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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